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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光山县杏山提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来源:发布日期:2017-11-20 13:38:34浏览:
信阳市光山县杏山提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招标开标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信阳市光山县杏山提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合同编号:XSGQ-JS/JL-01、 XSGQ-JS/SG-01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监理标(XSGQ-JS/JL-01)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瑞建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88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884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日月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188700
(二)施工标(XSGQ-SG/JL-01)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光山县淮南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2327177
拟任项目负责人: 夏世忠
第二中标候选人: 信阳商城山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2396542
拟任项目负责人: 蔡前炎
第三中标候选人: 罗山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2411261
拟任项目负责人: 陈文志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9月30日至10月10日(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机构:光山县水利局
电 话:0376-8872383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376-8599596
代理机构:河南科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39号
邮 编:450003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1-65571368
传 真:0371-65571515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