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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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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双洎河胡垌至贾梁段河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返回列表来源:发布日期:2017-04-13 09:19:56浏览:

招标编号:HNFZ2017-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郑市双洎河胡垌至贾梁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郑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郑市双洎河胡垌至贾梁段河道治理工程,长11.09公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挖工程11.09公里,险工护砌4.35公里,输水管改建1处,支流沟口防护5处,桥梁拆除1座。

2.2 建设地点:新郑市境内。

2.3 项目投资:22173868.90元。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施工一标段:K0+000至K3+400段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保修工作;

施工二标段:K3+400至K6+400段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保修工作;

施工三标段:K6+400至K8+800段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保修工作;

施工四标段:K8+800至K11+090段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保修工作;

监理标段:新郑市双洎河胡垌至贾梁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5 计划施工工期:各标段均为240日历天。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

3.1.1 施工标段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主要人员: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水利工程专业毕业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须具备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5) 企业具有2014年4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及以上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验收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4 监理标段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 项目总监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职务(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人须具备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4)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须具备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5)企业具有2014年4月1日以来河道治理工程监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 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4 施工投标人可对多个施工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6 投标人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告知函日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犯罪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需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下述资料到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26号阳光大厦1805室)接受初验并报名。

施工标段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毕业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验收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企业注册证明材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监理标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河道治理工程监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企业注册证明材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符合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接通知后,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26号阳光大厦1805室)领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每标段(¥2000元/每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地址:新郑市新建路618号

联系人:郅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956713

招标代理人: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26号阳光大厦1805室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366860,18639010325

水行政监督部门:郑州市水务局

 话:0371-67721961

电子邮箱:zzjsglc@163.com

 址:郑州市河路110号

邮政编码:4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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