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牟县贾鲁河流域(石沟、水溃沟)河道清淤疏浚及堤防整治工程由中牟县人民政府以牟政文[2017]3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牟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牟县贾鲁河流域(石沟、水溃沟)河道清淤疏浚及堤防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石沟、水溃沟2条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及堤防整治,清淤总长度为35.29千米。
2.2 项目地点:中牟县境内;
2.3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一个勘察设计标段;
2.4招标范围:
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勘察、测量、可行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施工期间相应的施工现场服务等),并派驻工地代表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
2.5 服务期及质量要求: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所有勘察设计文件,勘察设计文件应满足相应阶段深度及进度要求。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并通过专家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企业必须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2014年12月以来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经验(以服务合同为准);
3.2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3.3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须具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总负责、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犯罪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和恶意投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 招标人拒绝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单位和个人参与本项目。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0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 :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与万通街交叉口郑东商业中心9号楼707)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进行投标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三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水务局网》及《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中牟县西城区(中牟县水务局院内)
联系人:路女士
电 话:0371-62160582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与万通街交叉口郑东商业中心9号楼707
联 系 人:段女士
电 话:0371-63301035
水行政监督部门:中牟县水务局
电 话:0371-62160580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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