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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2016、2017年度金堤河、马颊河堤防维修加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发布日期:2017-11-20 13:08:05浏览: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濮阳市2016、2017年度金堤河、马颊河堤防维修加固工程,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濮阳市河道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濮阳市2016、2017年度金堤河、马颊河堤防维修加固工程
2、招标编号:JLD-01-170105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项目总投资:约 280万元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金堤河南小堤十字坡大桥上游段
第二标段:马颊河右岸堤防大流段
第三标段:监理标段
投标人可对以上两个施工标段进行投标,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时被两个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该中标候选人选择放弃其中一个。
三.投标人要求
3.1施工标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需提供社保证明)
3.1.4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需提供社保证明)
3.1.5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岗位证书。(需提供社保证明)
3.1.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物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提供各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各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1.7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在建工程仅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1.8信誉要求: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提供以上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具体以网上公示为准;
3.2监理标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能满足相应的监理要求;
3.2.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 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企业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
3.2.4财务要求:提交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2.5信誉要求: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提供以上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具体以网上公示为准;
3.3所有标段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周六周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濮阳市阳光大厦负一楼报名。
2、施工标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到场并提交以下资料: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岗位证、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合同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监理标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交以下资料: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携带营业执照)、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企业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公司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所有标段投标企业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证明页面截图及“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报名。
3、以上资料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胶装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标:贰万圆整/标段,监理标:贰仟圆整。
缴纳方式:以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并到达指定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账用途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保证金缴纳情况表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濮阳市河道管理处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93-55661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033990057
水行政监督部门:濮阳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
电 话:0393-6668015
电 子 邮 箱:pysljgk@163.com
地 址:濮阳市人民路112-4号
邮 政 编 码:457000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