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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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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罗山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返回列表来源:发布日期:2017-01-16 13:17:27浏览:

1、招标条件

信阳市罗山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以豫发改投资【2016】1120号文和罗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罗山县财政局、罗山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以罗发改农经【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罗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管材采购、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信阳市罗山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解决莽张镇、青山镇、铁铺镇、定远乡、周党镇、灵山镇、潘新镇、子路镇、龙山乡、高店乡、竹竿镇、彭新镇、庙仙乡、朱堂乡、东铺镇、丽水办事处、尤店乡16个乡镇及1个办事处共36个行政村,共计4.68万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拟建供水工程23处,其中新建水厂工程7处,管网延伸及改造工程16处。

2.2 招标范围

施工为该项目的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监理为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服务。

2.3 标段划分

该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该工程1个施工标、5个采购标和1个监理标。

Ⅰ标(合同编号:LSXAQYS-2016-SG-01 );

Ⅱ标(合同编号:LSXAQYS-2016-GC-01 );

Ⅲ标(合同编号:LSXAQYS-2016-GC-02 );

Ⅳ标(合同编号:LSXAQYS-2016-GC-03);

Ⅴ标(合同编号:LSXAQYS-2016-GC-04);

Ⅵ标(合同编号:LSXAQYS-2016-GC-05);

监理标(合同编号:LSXGHWYS-JL-01):信阳市罗山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

2.4 工期要求

Ⅰ标:150日历天;

Ⅱ-Ⅵ标:接到业主通知后10日内到货;

监理标:施工期及保修期阶段。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施工标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⑵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⑷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⑸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⑺ 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⑻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⑼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1.2 管材采购标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⑶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⑷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⑸ 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⑹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3.1.3 监理标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⑵具有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⑶ 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相同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⑷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业绩;⑸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⑹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管材采购标段不接受经销商与代理商报名。

3.3 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管材企业除外)。

3.4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总监或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⑴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⑵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6 施工标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若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施工标段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管材标段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监理标段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报名需携带资料

施工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水利专业技术职称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近3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管材采购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类似合同,提供合同原件;近3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监理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2人以上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建设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近3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总监,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文件要求验原件且留存复印件壹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4日上午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规定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罗山县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6-217878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26号23层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371-53308578 

水行政监督部门:罗山县水利局

电话:0376-217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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